第271章 死亡顺序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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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1章 死亡顺序(2/3)

墅,还有店面和房产。他一家人6死1失踪,谁会获利呢?他的财产会由谁来继承?”

夏明站起身,走到白板前,用笔在“劫财”和“仇杀”两个词上各画了一个叉,然后在旁边写下第三个词:“财产继承”四个字。

鲁大康眼睛一亮,猛地拍了一下桌子:“对啊!李远华一死,他的百万家产总得有人接手。”

王越:“那嫌疑人可就清晰了,他的大女儿,女婿,他的弟弟,侄子都有嫌疑。”

谁获利,谁就有嫌疑。

夏明在“财产继承”下画了一条线,标注“受益人排查”。

陆燐提了一个问题:“李远华死后,他的遗产是如何分配的?他生前有没有做过遗产安排?比如遗嘱,或者口头交代之类的?”

马成翻到卷宗后段,答道:“李远华没有做过遗产分配。”

村民们也证实了这一点,农村人一般不会提前立遗嘱。李远华虽然现在是身价上百万的大老板,但是他的根子还是农民,思想传统,觉得立遗嘱不吉利,也怕家里人说闲话。更何况是像李远华这样没有任何疾病,且年纪不算大的,更不会去想这些身后事。

所以,李远华死后,他的财产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处理。

按照法定继承顺序,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、子女和父母。他父母在这次中双双去世,所以第一顺位继承人便是他的配偶和子女,可他的配偶和三个子女,也就是李远华的妻子和其中两个孩子,也均在此次中遇害,因此,李远华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便只剩下了大女儿李子媛一人。然而李子媛下落不明,生死未卜,按照法律规定,其继承权处于待定状态。

夏明问道:“所以现在李远华名下的资产,包括公司经营权、房产、存款等,还处于待定状态?”

马成摇头:“并不是。在李子媛下落不明满两年后,法院依法宣告其死亡,其继承权随之消灭。李远华的遗产便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,也就是他的弟弟李远林。”

陆燐若有所思:“是李远林向法院申请宣告李子媛死亡的吗?”

马成点头:“是的,李远林在李子媛失踪满两年后,向法院提交了宣告死亡的申请。”

法院经过审查,认为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,便依法作出了宣告李子媛死亡的判决。此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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